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,明日起 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。国内

航线不再退还已收取的燃油燃油附加费用。燃油附加费将下调 。附加费下如在2026年7月5日(含)以后进行变更,明日起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国内客票,调整后的航线收费标准为 :